logo

咨询热线

15755063059 (点击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四川自考网>成考资讯 > 正文
自考攻略

新疆2013普通高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通知

时间:2023-03-15 17:18:0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人才培养途径,经研究决定,2013年继续开展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选拔工作(简称“专升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工作的依据为《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3月21日前,各校将专升本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高教处联系人邮箱。(附件1)

  三、3月22日前,各本科招生院校将本年度专升本拟招生专业、计划报送我厅审核。(附件2)

  四、4月10日前,各本科招生院校根据教育厅审核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制定相关专业招生简章报送我厅审核。我厅审核后将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统一发布,各校在本校网站发布本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五、5月10日前,各推荐院校根据《办法》和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认真对学校学生进行遴选,公示后按照招生院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推荐到各招生院校。(附件3、附件4)

  六、6月7日前,各招生院校对推荐到本校的学生进行审核、选拔、公示后将请示和拟录取名单审核表(附件5、附件6,须附.DBF数据格式及EXCEL格式的电子文本)报我厅高教处。

  七、本年度可享受优先政策的大学生竞赛为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和全国高职高专职业技能大赛。

  八、按照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件要求,我区接受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专升本选拔。我区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士兵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和士兵退役证,按照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各高校要以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选拔,防止弄虚作假。各高校要根据《办法》不断完善实施细则和相关管理办法,提高专升本跟选拔工作质量。

  “专升本”工作由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具体负责,各校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高教处联系。

  联系人:热伊丁

  联系电话:0991-7606225

  电子邮箱:724289014@qq.com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编:830049

  2013年3月12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考试提醒

自考报名2月19日开通!

  • 考生交流群
  • 微信公众号
  • 考生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关注微信公众号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备考资料免费领取

报名层次:
所报专业:
姓       名:
电       话: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隐私政策》

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回复“免费资料”即可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