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力做好保障工作,为医务人员解除后顾之忧”的总体部署,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四川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发四川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名单的函》(川教厅办函﹝2020﹞19号)有关要求,为四川省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以下简称“抗疫医务子女”)提供“一对一”志愿指导和招录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服务对象
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教育厅下发的“四川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名单”和经当地教育行政、卫健部门收集确定的“在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名单,确定其中本地参加今年普通高考的“抗疫医务子女”考生名单,并于5月22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同时要加强名单信息管理,确保名单固定和个人信息安全。
二、明确服务内容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地“抗疫医务子女”建档立卡,专人负责,细化服务内容,主动与属地服务对象对接,针对考试招生重要环节时间节点,提供及时、准确、周到的闭环式“一对一”服务。
(一)提醒类服务。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考生类别,在考生报考资格申报、体检、专业考试、文化统考、成绩发放、志愿填报等重要节点给予专门提醒或指导。
(二)指导类服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名单免费提供《高考指南》《招生计划合订本》等志愿填报相关资料,各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一对一”志愿指导服务。
(三)跟踪类服务。录取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查询录取信息,跟踪录取状态,通知考生录取结果。
三、确保工作落实
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对“抗疫医务子女”的“一对一”高考服务工作,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确保服务工作做细做实、优质贴心。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5月11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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