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2014]17号)精神,结合四川省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四川省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照顾政策调整办法,并从2015年五年制高职招生工作中开始实施。请各地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并做好对考生的宣传工作。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将于3月10日启动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在川开展高职单招院校名单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高职单招文化考试题型示例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招生简介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录取未完成计划学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健康情况承诺书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身体健康监测工作的通告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22年高校考试招生工作会议召开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体检考生名单的公示
08-29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拉开大幕
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