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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给予尹某某等11名考生违纪处理的决定

时间:2022-12-07 17:50:39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站点、同学:

2021417日~29日我院进行了四川师范大学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尹某某等11名同学无视考试纪律,在考试期间携带手机、使用手机、代考、替考,其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考试秩序,在学生中造成了不良影响。为严肃考试纪律,加强我校学风建设,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四川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的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尹某某等11名同学违纪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尹某某,山东潍坊考点考生,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情节严重,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并停考一年的处理决定;

2.李某某,山东潍坊考点考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3.钟某某,山东潍坊考点考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4.张某某,四川成都考点学生,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5.邹某某,四川成都考点学生,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6.尚某某,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7.王某,  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8.王某某,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9.谭某某,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10.李某, 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11.何某, 四川成都考点学生,携带手机,给予取消该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

 

特此决定

  四川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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