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0年10月自考理论课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8月28日—9月2日,每天8:00—22:00;
2.现场注册时间:8月28日—9月2日,每天8:30—11:30,14:00—17:3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10月17日—18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0年10月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注意事项: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而报考导致无法毕业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冶金工程(专科)、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机车车辆(专科)、城镇经济与管理(专科)、采购与供应管理(独立本科段)、销售管理(独立本科段)、汉语言文学教育(独立本科段)、英语教育(独立本科段)8个专业已发文停考,自2018年下半年起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4.公共关系(独立本科段)、美术教育(独立本科段)和历史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生(含非停考专业在籍考生)报考;颁发毕业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底。请有关考生合理安排考试,以免影响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5.从2020年11月的实践性环节报名开始,人力资源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北京交通大学调整为河北大学,行政管理(专科)和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申请从调整前主考学校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2020年底前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要求的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详见自考信息系统“最新通知公告”。
以上内容来源于《河北省2020年10月自考理论课报考公告》。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四川省2020年10月自考专业科目考试安排一览表
10-122020年1月湖南自考法学专业机考课程安排表
10-312020年4月山东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11-092020年自考已初定推迟至7月9日后举行
11-10广西2020年8月自考停考过渡及新增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11-112020年8月河北自考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11-152020年10月上海自考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二周)
12-052021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通知
12-09云南省第84次自考部分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及特殊说明的通告
12-092021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时间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