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20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时间安排表
青海2020年下半年(10月)自考报考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报考对象是我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考试[2009]1号)。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限制报考条件:
1.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到停考处理者,在停考期间报考,各考区不得予以审核,其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在押服刑人员须经司法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且服刑期满后才能办理毕业手续。
3.护理(学)专业限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证的在职人员报考。该专业的临床实习在有条件的县及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实施,实习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实习科目必须在四科或四科以上,实习结束后方可参加临床技能考核。
4.公安管理专业限公安干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报考。
青海2020年下半年(10月)自考停考专业
根据《青海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考计算机应用等11个专业的通知》(青考办[2020] 3号)要求,自2020年下半年起金融学、网络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小学教育、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11个专业停止接纳新生报考。
过渡办法:
1.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2024年4 月起不再安排相关专业课程考试。
2.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
3. 2023年12月后,仍未取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顶替其他开考专业中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成绩。也可到其他省份报名考试,并办理合格课程成绩(免考成绩、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除外)转出手续。
原文地址:http://www.qhjyks.com/docs/20200824112515552020.pdf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四川省2020年10月自考专业科目考试安排一览表
10-122020年1月湖南自考法学专业机考课程安排表
10-312020年4月山东自学考试延期举行的公告
11-092020年自考已初定推迟至7月9日后举行
11-10广西2020年8月自考停考过渡及新增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
11-112020年8月河北自考理论课考试安排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11-152020年10月上海自考课程考试日程安排表(第二周)
12-052021年江西省自学考试课程安排表通知
12-09云南省第84次自考部分科目使用专用答题卡及特殊说明的通告
12-092021年10月新疆自考考试时间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