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漯河2021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在4月10日、11日举行。我市共报考1197人、3253科次,设漯河市第二初级中学(泰山路校区: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泰山路西大街25号)1个考点。
在疫情防控常态下,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确保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平稳有序进行,市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座号通知单三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座号通知单》上注意事项和提醒,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候考期间,应尽量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和交流。
2、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佩戴口罩(人脸识别和入场检查时可暂时去除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显示“绿码”并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检测时达到或高于37.3℃,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来自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出示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不得佩戴自备口罩进入考场,入场就座后考生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配备的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
3、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4、考生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随身物品检查等,配合监考员工作。除准考证、身份证、座号单及书写工具以外的违禁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有特殊需求的考生请联系考点主考,获得主考同意后方可带入,否则一经发现,将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5、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6、为保持良好考试秩序,维护国家考试权威,我们开展了“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采取了“考点设立公安勤务室”、入场“人脸比对”、“考生入场实行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与考生本人四对照”、“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和录像”、“双监考”、“双巡考”等管理措施,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实行全时段、无死角的网上监控和录像,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移送当地公安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组织考试作弊进行处理。
7、我们将精心准备、精准组织考试,全力为考生打造安全、清净、舒适的考试环境。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公平竞争。
8、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开考后直到考试结束,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当场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自学考试漯河市考区投诉举报电话:0395-3139885
预祝所有考生都能考出好成绩!
内容来源:http://jyj.luoh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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