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师范大学自考22.3次省考考试公告
各自考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按照川教考院〔2021〕9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2.3次省考课考试期间(2021年12月25日-2022年1月9日)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4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川内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社交距离;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自觉遵守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转移至隔离室处置,考生不再参加考试。
六、考试结束,考点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转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西华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s://lu.cwnu.edu.cn/info/1099/1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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