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1.自学考试须安排在与国家、省、市网络平台互联互通的标准化考场内进行。考点设置须遵循“教考分离”原则,考生须实行随机编排考场。确因区域位置和考点设置的原因,无法实行随机混编考场的考点,必须实行交叉监考。
2.考试前一周,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考场安排,下载和打印《考试通知单》。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
3.考试时间:4月13日至14日。
4.江西省2019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
5.考试成绩于5月下旬在“江西教育网”或“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二)专业名称
1.2019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名称调整,专业结构和课程设置不变,即2019年4月报考的新生按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原考生自愿选择新、旧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2021年起,所有考生使用新专业名称和代码报考及办理毕业。
2.在考试课程安排表中,专业名称前标注“●”符号的为停考专业,标注有“△”符号的为委托开考专业。
(三)停考专业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要求,从2018年10月起,侦查学专业(本科,代码:030405)停止招收新生,原考生按2019年4月自学考试课程安排报名考试。2021年起,未毕业的考生,按公安管理学专业继续报考及办理毕业。具体停考规定,详见《关于我省自学考试停考侦查学专业(本科)的通知》(赣招委字〔2018〕22号)文件。
2.“国际贸易”等39个本(专)科专业已经停考,2019年开始,不安排理论课程考试,2020年不颁发毕业证书,具体停考规定详见“江西教育考试院网站”自考栏目。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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