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关于签订2009年度网络教育办学协议的通知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贯彻教育部加强高校网络教育规范管理的相关精神,确保2009年学校网络教育招生、教学与学费管理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签订2009年网络教育办学协议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所有将在2009年开展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的学习中心必须签订2009年度办学协议,各学习中心开展本校网络教育的工作不得超出办学协议范围。
二、协议签订程序:
1.在收到本通知以后,可在网络教育学院网址www.czj.uestc.edu.cn上的“资源中心”--“文件汇编”--“学习中心(站)管理”栏目中下载办学协议的电子模板。
2.学习中心根据本地生源情况、社会需要与自身办学条件,参照网络教育学院的专业目录填写相关招收专业名称、层次、招生计划及学费等各项办学信息。特殊情况需单独文字说明向总校申报招生专业和计划。
3.学习中心填写完相关信息后发送电子版办学协议到总校,总校审核后填写2009年批准招生的专业代码发回学习中心。
4.学习中心在收到审核完的电子版办学协议后打印纸质办学协议并加盖学习中心行政主管单位公章寄回总校。
5.总校收到学习中心盖有公章的纸质办学协议确认各项信息无误后加盖电子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公章,并将纸质办学协议寄回各校外学习中心。
6.学院依据办学协议在招生平台中开通2009年相关批准招生的专业,以便各学习中心输入新生信息。
三、学习中心在签订2009年办学协议后如需增加专业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否则总校网络教育招生平台系统将不予开通相关专业。
四、协议签订期限为2009年4月30日前,招生专业请见附件。
五、2009年的学费结算将以2009年正式签定的办学协议为准。
六、联系人:赵俊娜、梁永忠,联系电话:028-83206409,传真:028-83206667,邮箱:jnzhao@uestc.edu.cn。
七、补充协议模版下载地址与办学协议相同,下载网址为:www.czj.uestc.edu.cn。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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