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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攻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的通知

时间:2022-08-30 16:36:55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各市(州)招考委、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四川省启动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规范工作(详见川招考委〔2018〕15号)。结合各有关高校具体办学情况,以及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变化,为进一步强化自学考试专业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工作,现将第三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职成厅〔2018〕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四川省专业名称及代码调整、规范工作,从2021年1月起铁道与道路工程等46个专业(见附件1)按照调整后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执行。调整后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专业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学科分类一致。专业课程设置仍沿用《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6年版)原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停止注册新生。本次调整后,行政管理(专科,乡镇管理方向)等4个专业方向从2020年10月考试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应用电子技术(专科,电子信息工程方向)等16个专业方向从2021年4月考试起起停止新考生报名注册(见附件2)。

各市(州)招考委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及时周知广大考生,确保专业调整规范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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